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和管理的有環境保護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環境保護稅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而應當依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壹種財產稅。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條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條稅務機關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督。稅務人員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不得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條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約和監督管理制度。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對下級稅務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進行監督。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廉潔自律準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