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要求: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其他縣(市)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必須憑當地稅務機關簽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對外貿易證明》)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查驗登記,接受稅收管理。
妳單位應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外出經營合同等相關資料,向當地主管稅務分局(所)申請填寫,並填寫《納稅人填寫外出經營管理證明申請表》,經稅務文書受理窗口審核後轉發相關部門審批。
2.工業和商業要求
企業法人在異地施工應在寶雞市工商局登記註冊。壹般要求企業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中標合同、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身份證、任職文件及公章進行原件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