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PP數據來源於自行申報及支付方扣繳申報。例如妳所說的全年壹次性獎金,分為兩種計稅方式,妳可以自由選擇任意壹種:(1)單獨計稅,匯算清繳時妳無法修改全年壹次性獎金金額,此數據來源於支付方扣繳申報數據;(2)合並計稅,全年壹次性獎金已並入工資薪金計稅,妳修改全年壹次性獎金和工資薪金各自比例毫無意義,因為總額還是壹樣的。
像妳所說的支付單位沒有利用好全年壹次性獎金,即已經構成事實,且支付單位扣繳申報數據是正確無誤的,所以,支付單位是不能,也不會更正申報的。如果支付單位申報錯誤,則支付單位可以更正申報後,妳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