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起征點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如下:
1、查賬征收:
要求個體工商戶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記賬核算,在繳納個稅時按照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及損失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按適用的稅率計算繳納個稅。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30000元的 5
2 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過500000元的部分
35
註: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
2、定期定額征收:是對沒有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依法按程序核定納稅人在壹定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或所得額,從而確定其應納稅額的征收方式。影響其個人所得稅的因素是營業額和個人所得稅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