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形勢分析
公司需要法人到場並不是工商註冊的要求。工商登記要求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公司登記材料的真實性。法人到場和頭像采集是稅務局的要求。如果是欺詐,會被列入異常名單。
第二,法律規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依照本條例辦理登記。
申請公司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企業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規定
第四條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壹)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
(二)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相關企業信息的。
(三)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四)通過戶籍所在地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