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企業為實際用電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核對以下信息:
(壹)分割單所有項目是否填寫完整;
(二)分割單上填寫的實際用電企業的用電量是否超過總表電量;
(三)分割單上填寫的實際用電企業電費金額是否超過電費普通發票上的電費金額。
擴展資料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四個聯次和七個聯次兩種(不含存根聯則為三個聯次和六個聯次),第壹聯為存根聯(用於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用於購買方記賬),第三聯為抵扣聯(用作購買方扣稅憑證),第四聯為記賬聯(用於銷售方記賬);
七聯次的其他三聯為備用聯,分別作為企業出門證、檢查和倉庫留存用;普通發票則只有三聯,第壹聯為存根聯,第二聯為發票聯,第三聯為記賬聯。
百度百科-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