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或員工,持企業成立相關文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經理身份證、各種公章、法人章、經理章、財務章、全體員工勞動合同、原社保參保人員繳費證明、全體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人員戶口本等意外材料,在社保開戶。
需要補繳從企業成立之日或者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各項社會保險費、滯納金和利息,看能否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