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所以異常,歸根結底還是因為疏於打理,企業沒有開展實際運營處於擱置狀態,也沒有專人去維護,久而久之問題就會越多。
工商方面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就會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企業也就廢掉了,而相關的負責人也是失信人員,不得擔任新註冊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這種情況就是我們平時說的“黑名單”。
稅務方面,壹直逾期不報稅後續補報的罰款就越多,即使被吊銷了註銷的時候還是要繳納罰款,恢復稅務正常了才能註銷,這點是躲避不了的。因此越早註銷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