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權轉讓並不影響公司對外負債的承擔,轉讓前後的公司債務都應由公司對外承擔。鑒於公司股東“有限責任”的法律規定,股東作為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不對公司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並不會減少公司財產,也不影響公司的持續存在。對債權人而言,目標公司是承債主體和清償主體,獨立於股東而依法承擔債務,與股東的股權轉讓不構成相互制約。通俗的講,不管股東是否轉讓股權,公司的負債都是由公司自行承擔,與股東無涉,與股權轉讓與否無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