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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試行辦法》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試行辦法》的通知如下:個體工商戶的計稅方法、計稅依據和納稅期限、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收優惠政策。

1.個體工商戶計稅方法: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核定征收或者簡易征收的方法,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計稅方法。

2.計稅依據和納稅期限:個體工商戶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納稅期限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

3.納稅申報: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納稅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4.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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