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國務院、財政部和稅務機關規定允許扣除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的範圍和標準是什麽?

國務院、財政部和稅務機關規定允許扣除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的範圍和標準是什麽?

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

關於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起,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企業為其在職或在職的全部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 上一篇:甘肅省隴南市西和縣漢源鎮離西和縣有多遠
  • 下一篇:裝訂時會計賬簿如何分類,是總賬和日記賬,其他明細賬和期末報表?還是怎麽分,初學者不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