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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納稅申報期後申報納稅

法律分析

壹般情況下,企業未申報後,稅務局會短信通知企業法人、財務負責人、稅務員;備註:目前已開始實名辦稅,企業辦稅員會在稅務局留號碼;企業稅務人員在得知企業納稅申報逾期後,應及時到企業對應的稅務局進行補充申報;

具體處理方案如下(逾期時間較短):

A.帶企業公章到地稅局;

B.國家地稅局大廳會有自行申報單,稅務人員會根據企業的情況填寫申報單;

c、填寫申報表,提交大廳相應窗口進行補充申報;

D.有稅的話需要當場繳納稅款和滯納金(部分地區可以通過三方協議直接扣公司相應銀行賬戶);

此外,如果企業多月未申報:

如果企業多月未報稅,需要先聯系企業管理員,管理員那裏會有處理信息表,完成相應處理後就可以去大廳補申報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者應納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的,除采取強制措施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由稅務機關處以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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