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區最新政策解讀:鼓勵類產業享受15%企業所得稅稅率。
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實質性運營是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對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僅就其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對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以外的企業,僅就其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符合條件的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具體征管辦法按照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海南自貿區最新政策出臺的意義
短期看,若幹措施將為海南自貿港實現封關運作提供重要支撐;長期看,它是打造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自貿港的重要基石。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是壹項基礎性、長期性、系統性工程,關鍵要落到實處,為建設高水平自貿港提供政策保障。
多項舉措支持海南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數字貿易、技術貿易、文化貿易及平臺項目。此次政策發布非常利好數字經濟發展,數字服務作為新業態,發展需壹定政策支撐,通過完善相關銀行服務,讓企業更便利獲得信貸,對擴大數字服務出口將是很好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