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紅字發票不復印可直接作廢,經稅務系統標記後可重新開具;
2.紅字發票已經審核通過,保存作廢發票後需要向稅務局說明作廢原因;
3.紅字發票信息表信息有誤。如果錯誤信息上傳成功,需要持紙質申請表和個人證明到服務大廳註銷。
紅字發票的作用:
1.更正錯誤的藍字發票:企業在開具藍字發票後發現錯誤,可以通過開具紅字發票來更正;
2.用於退貨或折扣:商品銷售後,如果發生退貨或折扣,企業需要開具紅字發票,以顯示已退稅款;
3.用於調整銷項稅:紅字發票可用於調整銷項稅,以保證企業納稅記錄的準確性。
綜上所述,紅字發票並不意味著作廢,而是用於更正錯誤的藍字發票、退貨或折扣以及調整銷項稅,以確保稅務記錄的準確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發票開具後,銷售退貨需要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後,如有銷售折扣,必須在收回原發票並標註“作廢”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在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