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同壹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若崗位考生進入體檢範圍人員達不到1:1比例,則由參加面試但未進入體檢範圍且自願服從調劑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
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標準參照茌平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擬錄用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
應聘人員因自願放棄、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的缺額,可從本崗位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並依次開展體檢、遞補公示等工作。
報考人員必須全過程遵守招聘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凡在後續工作中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壹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