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延長四個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壹步支持制造業中小企業發展,繼續幫助企業解決困難,9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制造業中小企業繼續緩繳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17號,以下簡稱《公告》);
明確自2022年9月1日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繼續實施中小制造企業延期繳納部分稅費的公告》(2022年第2號),延期100%的中型制造企業和小微制造企業延期繳納稅款的延期繳納期限在期滿後繼續延長4個月。延期納稅相當於國家為企業提供的壹筆“非橡樹林核息貸款”。
本公告發布後,2021 11相關稅費繳納期限自動延長4個月,可由梁最在2023年1報告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12相關稅費時繳納,* *延遲繳納相關稅費13。
據了解,為方便納稅人享受這壹政策,稅務機關對信息春消系統進行了優化升級。制造業中小企業已按2022年2號公告享受緩繳稅費政策。延期繳納期限屆滿後,納稅人無需經營,延期繳納期限自動延長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