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財務負責人素質不高,在財務工作中起不到很好的領導作用。制度不健全,單位領導不重視會計基礎工作。他們單純的認為財務是支付中心,不重視財務工作。長此以往,財務部門被動,員工沒有積極性,會計基礎工作無法規範。
2、會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乏自覺學習精神。
會計人員水平參差不齊。有些會計人員不註重日常學習,業務水平跟不上現代企業的需要。還有的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不嚴格認真執行制度,導致會計工作不規範。
3.部分企業存在因舞弊導致的會計基礎工作混亂。
有的企業為了謀取利潤,故意做假賬,有的收入不入賬,有的費用虛列,人為做假賬,偷逃稅款,給國家造成損失,有的企業內部管理混亂,企業負責人不懂財務,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等。,必然導致會計基礎工作的混亂。
4.法律監督機制不健全,主管部門的監督作用沒有發揮出來。
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壹些基層單位的上級機關沒有負起監督檢查的責任。因此,這些單位的會計工作實際上處於無人監管的狀況。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範,會計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財務會計制度是否健全,沒人管。對基層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缺乏全面的檢查、監督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