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錄機關負責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從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現場審核報名信息,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科目考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都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排序。筆試各科目成績均相同的,壹並確定為面試人選。報考人員可在燈塔泰山先鋒網絡平臺的錄用公務員專欄中查詢面試公告。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等多種形式,采取百分制計分辦法,實行考官和考生雙抽簽。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采取適當方式向面試人員公布。
(三)考試結束後,報考者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在燈塔泰山先鋒網絡平臺的錄用公務員專欄中發布。綜合成績按以下比例進行百分制合成: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筆試、面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後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其他未盡事宜,執行《2023年度泰安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定。
以上是2023年山東泰安市公務員補錄面試形式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