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減稅降費是什麽時候提出的?

減稅降費是什麽時候提出的?

法律分析:減稅降費於2018年提出,2018年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壹步落實簡政減稅減負措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所得為免稅所得:

(壹)債務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

(三)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壹)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項目的收入;

(二)國家支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和經營收入;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收入;

(四)合格技術轉讓收入;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 上一篇:績效工資是什麽意思 有什麽作用
  • 下一篇:江南造船(集體)有限公司稅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