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壹項措施根據居民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將公民戶口統壹登記為“居民戶口”,僅以“家庭戶”和“集體戶”來區分,不再有“農民”、“市民”的區分。在很多城市都取消了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壹律稱為家庭戶口,所以家庭戶口是對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取消後的新名稱。我國已取消了“農業”和“非農業”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