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規定,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而居民用煤炭屬於人們日常生活必需品,關系到國計民生,因此,國家在制定增值稅暫行條例時規定居民用煤炭制品與自來水、暖氣、煤氣等生活必需品適用13%的低稅率。最新稅率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