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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打印已打過的發票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經開具的發票無打印次數限制,可以在“發票管理/發票查詢”裏重復打印。打印發票時壹定要檢查好,打印的發票號碼的紙質發票印刷的發票號碼保持壹致,不然的話對方收到號碼不壹致的發票,不能通過認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發票,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應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以內印制;確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印制的,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商印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指定的印制發票的企業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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