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3.創辦人應是具有壹定執業經驗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4.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首先由發起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如為合夥企業,需提供合夥協議),省級司法行政部門進行執業許可,然後憑許可手續在工商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稅務局申請稅務登記,在勞動局進行就業登記,最後刻制公章,律師事務所成立。
提供股東身份證、租賃場地協議,填寫法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註冊經營地址、股東會會議紀要、公司章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