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確認若幹問題的通知》(國2008年875號)第二條第四款規定,下列服務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確認收入:
6.會員費。申請入會或加入會員時,只允許入會。其他所有服務或商品單獨收費的,在取得會員費時確認收入。會員申請成為會員或加入會員後,可在會員期內不付費獲得各種服務或商品,或以低於非會員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會員費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
取得會費收入的會計處理
收取會員費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預付款-某某個人
當成員確認消費收入時:
借方:預收某某人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