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對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出售、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契稅申報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房地產銷售統壹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人需要委托他人辦理契稅的,應當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應當由本人簽字並按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