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教授曾任湖南省涉水法律法規研究會副主任。研究方向包括水權、水資源保護、水環境保護等。她深入研究了國內外與水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水利法律及其在社會管理中的實施有著深刻的理解,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與水相關的法律,並運用於實踐。
法律是社會規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