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涉外離婚法律文書送達時的有效期是多少?

涉外離婚法律文書送達時的有效期是多少?

涉外離婚法律文書的送達方式有:當事人在中國有住所的,采取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電子送達等方式。人民法院可以通過外交途徑、委托使領館代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在中國沒有住所的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壹款第壹項和第八項

人民法院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按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的方式;無法以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三個月視為送達。

  • 上一篇:警戒線期刊質量好嗎?
  • 下一篇:如何承擔體育運動中的傷害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