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如果沒有人淩駕於法律之上,兩院的司法解釋是什麽?
2.國家有那麽多部門和部門法。如果沒有人淩駕於法律之上,誰有權監督這些部門法?
3.我們的憲法已經修改了五次,它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誰來修改?
4.這個口號已經提出幾十年了。如果真的實現了,為什麽中國還有那麽多貪官?最高法院的房子裏怎麽會有21噸現金?這已經嚴重擾亂了國家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