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仲裁後,仲裁裁決書會寫明公司應該支付給妳的工資數額。裁決生效後,申請人可以直接持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會把錢匯到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