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辦的具體業務範圍包括:為進駐市行政服務大廳的所有單位提供法律服務;為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公室提供法律服務;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大廳辦理行政審批業務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及時向市政府、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和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公室報告並協助有關部門解決單位、個人和進駐單位反映的重大問題;辦公室認為應當受理的其他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