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隱名合同是相對於知名合同而言的法律概念。又稱非典型合同,是指合同的名稱和規則尚未在法律上確定的合同。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規定的十五類合同以外的合同。無名合同的類型包括純無名合同、準無名合同、混合合同和相對同時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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