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凡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學歷,均可視為教師資格的有效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教育法規定的學歷:具體要求是:
1,報考幼師資格證。應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大專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初中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教師資格,應具有高等師範專科或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