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債務按照法律規定是直接債務。法定債務包括:侵權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
(2)、債的含義是指根據當事人的意思而產生的債務。遺囑之債壹般基於雙方的意思表示,即契約之債,這也構成民法中的契約原則;在特殊情況下,單方行為也可以產生故意債務,比如捐贈。
2分清意義。不同的債應由不同的法律調整,有不同的成立要件。其實各種債都差不多,只是結果是壹方要另壹方做或者不做某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