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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企業整合與兼並?

法律解析:公司合並是指兩個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並協議,組成壹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合並可以分為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吸收合並又稱存續合並,是指壹家或多家公司合並為另壹家公司的公司合並的法律行為。被合並公司解散時,其法人資格消失。合並後的公司繼續存在,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新設合並是指兩個以上公司在法人資格消滅的前提下,合並組建壹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合並的結果是原公司的法人資格被宣告消滅,新成立的公司在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後取得法人資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的方式。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進行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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