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人口給予壹定的現金救助,以保證家庭成員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線也是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給予相應補貼以確保其基本生活的做法。(1)是保證基本生活的生活補助。(2)是對窮人的壹種救濟。(3)是暫時的。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收入增加超過規定救助標準的,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法律依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辦法》第十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單獨申請:
(壹)困難家庭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成年人,單獨建立家庭的。
(二)與家人分離,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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