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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出臺

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第6543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該條例於2007年6月28日起施行。《條例》共六章46條。為了規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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