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準牽引1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保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二)小型客車只允許牽引掛車或總質量小於700公斤的掛車。拖車不準載人;(3)由卡車牽引的拖車的裝載質量不得超過卡車本身的裝載質量。大中型客車、低速貨車、三輪車等機動車不準拖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