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於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更好地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未成年人作為壹個特殊群體的權利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特別強調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權。
2.有利於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障黨和國家事業接班人:未成年人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
3.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和家庭幸福:兒童的健康成長是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的重要條件。如果孩子出了問題,影響的不僅僅是孩子自己,還有他的家庭,甚至是他的親朋好友。如果孩子違法犯罪,會直接影響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