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788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
《民法典》第795條壹般包括工程範圍、工期、中間工程的起止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設備供應責任、撥款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期限、相互配合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