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方面,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17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只有從事與其智力相當的民事行為才有效。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行政:壹般指民事責任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