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他人拾得的貴重物品即使不歸還,向失主索要錢物也不屬於侵占罪,因為拾得人並不是想占有拾得的物品,而是用拾得的物品脅迫失主換錢,這是純粹的敲詐勒索。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的,要負刑事責任。盜竊、詐騙、哄搶、哄搶、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上一篇:沈陽君安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收據沒有收款人簽名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