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市場主體強制退出機制是201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2014年至1年正式實施。這部法律明確了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還規定了市場主體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受到行政處罰、訴訟、民事賠償等處罰措施。
市場主體強制退出機制是為了保護市場秩序、加強對企業的監管、維護公共利益而建立的,是公司法律責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