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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可以用現在的法院幹部當有償法律顧問嗎?

妳好,不行。準確的說,其實在職法院幹部是不能做帶薪兼職的。

公務員兼職是指公務員在本職工作之外兼任其他職務的情況。如前所述,由於公務員兼職違反了壹人壹崗的原則,《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以外兼職的,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現在的法院幹部屬於公務員。所以不能去事業單位做帶薪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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