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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租回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售後租回”有時叫“售後租回”,有時叫“售後租回”。“售後包租”是商業地產開發商常用的壹種地產開發運營模式,即開發商將購房者或投資者購買的商業地產回租(回租期多為3至10年),在此期間開發商整體進行商業運營,按月固定返還壹定比例的租金給投資者。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本辦法所稱回款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定期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售後包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在壹定期限內出租或變相出租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分割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商品房分割成若幹部分,分別向購房人銷售的商品房銷售行為。本辦法所稱產權登記面積,是指經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房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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