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擬遺囑由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2.遺囑人、立遺囑人和其他見證人書寫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壹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
自擬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135條
委托他人代書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壹人代書,由立遺囑人、代理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