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活動,理論上不應該由壹個孩子進行的活動是無效的,比如買貴重物品,但是買壹個小文具是有效的。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在刑事案件中,14歲以下犯下的所有罪行都不負責任,在刑事案件中不存在民事效力的問題。但如果孩子犯罪,沒有盡到監護人的監護義務,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就有兒子犯罪,老子坐牢的可能。14-16歲負責八種嚴重犯罪。具體可以看文章或者百度。
至於演講是否有效,妳的問題很籠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