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9.保證課後服務時間。學校要充分利用資源優勢,有效實施各種課外教育活動,滿足學生在校內多樣化的學習需求。引導學生自願參與課後服務。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於有特殊需求的學生,學校應當提供延時托管服務;初中可以在工作日開設自習課。學校可以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24.堅決減少學科類校外培訓。對現有學科培訓機構進行重新審核登記,逐步大幅減少,解決過度濫用問題;嚴肅查處存在資質不合格、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以營利為目的等嚴重問題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