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賣可以反悔,但當事人反悔拍賣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定金不予退還,依次用於支付拍賣損失、補足重新拍賣價格與原拍賣價格的差額、抵銷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和被執行人與拍賣財產有關的債務;原拍賣中因拍賣和傭金產生的費用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雙方不得再次參與該物品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