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區別如下:1。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的基層組織,派出所是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2.司法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門,派出所是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3.司法所的職責是宣傳政府法律,派出所的職責是辦理公安機關的工作。
法律客觀性:
第三條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是依法對刑事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和預審;決定和執行強制措施;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而不予立案,或者已經立案而撤銷的;偵查終結應當起訴的案件,應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不足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處理的,應當依法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交付執行前,剩余刑期不足三個月的,由其代為執行刑罰;執行拘役、剝奪政治權利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