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思想政治工作專題批準之日起,壹級課題研究周期為2年,二級課題和輔導員骨幹專題研究周期為1年。壹類項目的審批經費分兩次撥付,前期撥付總額的60%,其余40%在研究任務完成後撥付。輔導員二類項目和骨幹專項項目審批經費壹次性撥付。
到期不能完成的,應填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辦理申請延期手續。延期申請最多不超過6個月,項目延期申請最多不超過2次。輔導員骨幹專題不得延期。延期申請須經思想政治書記批準後方能生效。